1月9日晚,央視播出了反腐紀錄片《持續發力 縱深推進》第4集,其中提到了一場2015年的假球:時任河北華夏幸福主帥李鐵授意助教鄭斌,找深圳球員黎斐花600萬打點眾球員。黎斐分析認為球隊斗志不足,沒有拉其他球員入伙,一人私吞了600萬。
深圳球員黎斐交代踢假球的過程。
紀錄片提到的這場“假球”發生于2015年11月1日中甲聯賽最后一輪,當時主場作戰的河北華夏幸福領先第三名大連阿爾濱2分,只要拿1分就能沖超成功;深圳宇恒則是提前保級斗志不足。
結果比賽第42分鐘,華夏幸福憑借點球首開記錄,外援埃杜一蹴而就,1∶0;下半場華夏幸福替補上場的張利峰反擊中一腳低射,皮球飛入球門左下角,將比分定格在了2∶0。
華夏幸福2015年沖超成功的比賽。
賽后華夏幸福如愿搶到了最后一張“中超入場券”,現場也進行了瘋狂的慶祝,據當時的媒體報道:“隊員們興奮地沖到場邊,向主教練李鐵深深地鞠了一躬,隨后將他高高舉起拋向空中,一次、兩次……”
沒想到八年之后,這場比賽被曝是假球。黎斐一人私吞600萬的行為,引發了球迷熱議,有球迷感嘆:“這么說來其他球員還得感謝他?”“但凡他講兄弟情,其他幾位哥就得進去陪他。”
就黎斐收受600萬踢假球的行為,上游新聞記者采訪了重慶志和智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監事會主任張公典律師,他認為:“黎斐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p>
按照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2022年05月15日施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3萬元就會被立案起訴,黎斐受賄600萬元自然是罪名不輕,據張公典律師分析:“按照相關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在100萬以上,就達到了數額巨大標準;至于數額特別巨大,目前沒有一個標準,所以還不知道他是否滿足?!?/p>
就網友提到的黎斐私吞贓款反而救了隊友的調侃,張公典律師表示:“從法律上來看的確如此。按照法律規定,黎斐如果拿了600萬約隊友一起踢假球,分贓的時候金額即使有所區別,黎斐拿大頭,其他隊友拿幾十萬、百八十萬不等,他們也會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如果隊友明知有人花600萬要求踢假球還收錢,那就涉嫌共同犯罪,定罪的時候不會因為錢拿得少就輕判,每個人都會以600萬的金額承擔刑事責任。”
據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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