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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據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監委對湘西自治州委原常委、州人民政府原常務副州長劉珍瑜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珍瑜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貪權納賄,濫權妄為,政績觀偏差,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自恃手段高明,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財產,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組織觀念淡漠,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親;生活作風不檢點;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劉珍瑜的上述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珍瑜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湘西自治州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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