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警察涉嫌殺害埃利斯(社交媒體視頻截圖)
據美聯社12月22日報道,21日,美國華盛頓州三名警察被裁定在2020年曼努埃爾·埃利斯死亡事件中免受所有刑事指控。
2020年3月3日,33歲的非裔男子埃利斯在華盛頓州皮爾斯縣塔科馬市回家的路上,遭到三名警察電擊、毆打、扼住喉嚨,錄音顯示埃利斯說的最后一句話是“我無法呼吸”。該事件發生在非裔男子喬治·弗洛伊德死亡的三個月前。
在三名警察中,兩名警察被指控犯有二級謀殺和過失殺人罪,另一名則被指控犯有過失殺人罪。他們的律師辯稱,埃利斯死于體內過量的甲基苯丙胺以及先前存在的心臟病,而不是警察的行為,陪審團裁定三人在所有罪名上均無罪。
埃利斯家族的代表律師表示,很難表達這一判決對家庭和社區造成的毀滅性打擊。據該州地方媒體“komonews”報道,審判結果公布當日,包括埃利斯家人在內的抗議者聚集在塔科馬的一個十字路口,他們高呼 "沒有正義,就沒有和平",并稱判決是“系統性種族主義”。
據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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