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清風揭陽”微信公眾號12月21日通報, 日前,經普寧市委批準,普寧市紀委監委對流沙南街道原黨工委書記林賽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賽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干部任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資金撥付、工程建設協調、樓房建設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林賽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普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普寧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林賽鵬開除黨籍處分;由普寧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普寧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林賽鵬簡歷
林賽鵬,男,漢族,1968年10月出生,廣東普寧人,大學文化程度,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89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歷任普寧市占隴鎮黨委副書記,普寧市南徑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普寧市行政服務中心副主任,普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普寧市軍埠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普寧市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普寧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副主任,普寧市流沙南街道黨工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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