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12月14日消息 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清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吉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周清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周清玉出生于1962年9月,河南信陽羅山縣人,中共黨員,大學、碩士,高級經濟師。據了解,周清玉曾長期供職于金融系統。在進入國家開發銀行之前,周清玉早年曾在中國農業銀行工作,曾任農行貴州分行行長、黨委書記,農業信貸部總經理,股改辦常務副主任,三農業務總監等職。
2011年,周清玉進入國家開發銀行工作,任國開行紀委書記,其間2015年他曾擔任中央第三巡視組副組長,2016年轉任國開行黨委委員、副行長。2022年7月被免去國開行相關職務,彼時距離他到齡退休僅有2個月。
編輯 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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