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長與前妻住隔壁,前妻用離婚補償款進行內幕交易,堪稱電影情節。近日,福建證監局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美諾華董事長兼總裁姚某的前妻張某,在案涉期間買入美諾華股票獲利約1100萬元,最終被證監局罰沒約3300萬元。據記者梳理,近期,至少發生10起涉及內幕交易的行政處罰或立案。業內人士提醒,投資者要注意防范風險,警惕異常個股大漲大跌。
用離婚補償款買股票
根據福建證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張某是美諾華董事長兼總裁姚某離婚近20年的前妻,適逢內幕信息的形成期間,美諾華正推進與全球醫藥巨頭默沙東旗下子公司英特威簽訂十年戰略合作協議,姚某主導參與重要合同訂立的談判、決策過程,屬于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姚某推動之下,前妻張某遂開啟內幕交易。
2021年2月8日至10日,張某買入美諾華股票的大部分資金來源于姚某,系姚某以離婚補償款名義支付的2500萬元。2021年1月26日至4月22日,張某證券賬戶改變交易習慣,單向集中資金買入美諾華股票,成交量明顯放大,交易異常,累計買入40.57萬股,成交金額1221.8萬元。截至2022年11月8日,累計賣出40.57萬股,盈利1101.3萬元。
其中曝光的細節也令人咋舌,為照顧姚某(2020年3月15日至2021年9月15日在國內)等原因,2021年1月23日至28日、2021年2月6日至7日期間,張某居住在美諾華全資子公司名下房產,與姚某波住所在地理位置上處于同一電梯位,兩住所位于隔壁和對門。
行政處罰決定書還披露了部分聊天記錄,內容如下:2021年3月12日11:43:00,張某向姚某發送短信,短信內容為:“要打按揭貸款,股票都按照你的意思全吃進去了,賺到賺不到還得需要靠你提示。”
證監局認為,張某證券賬戶買入美諾華股票的行為與平時交易習慣明顯不同,集中買入持有美諾華股票行為和內幕信息相關內容高度吻合,與內幕信息進展高度吻合,買入資金和信息來源與內幕信息知情人姚某相關,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釋。張某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美諾華股票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為。
證監局表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張某沒收違法所得約1100萬元,并處以罰款約2200萬元。
監管嚴打內幕交易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進入12月以來,至少發生10起涉及內幕交易的行政處罰或立案。涉及恒潤股份、派斯林、興民智通、歌華有線、*ST和科、恒星科技、美諾華、卓翼科技、昂利康、索通發展等上市公司。
12月6日,內蒙古證監局披露稱,因涉嫌內幕交易,歌華有線時任黨群工作部副主任趙永芳被罰沒逾80萬元。
12月5日,恒潤股份公告稱,董事長承立新因涉嫌內幕交易罪,被常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拘留。隨后,興民智通、*ST和科兩家上市公司也公告稱,實控人趙豐因涉嫌內幕交易被證監會立案。
12月2日,吉林證監局披露顯示,派斯林總經理倪某妻子胡建平被沒收違法所得4.12萬元,并被處以50萬元罰款,案由為涉嫌內幕交易。同一天,廈門證監局也披露了一則罰單,顯示科瑞生物原股東吳某與有舅甥關系的徐某被沒收違法所得52.14萬元,兩人并分別被處以罰款91.35萬元、65.89萬元。深圳證監局當天也一口氣開出3張罰單,均指向索通發展的內幕交易案,涉案人員涉及董事和名義董事。
從處罰對象來看,涉及上市公司的實控人、股東、董事、監事及其配偶、親屬等關鍵內幕信息知情人。除此之外,還有券商投行的關聯人士受到處罰。年初,中信建投某項目負責人的前妻因涉嫌內幕交易收到北京證監局罰單。從案例類型看,并購重組是涉嫌內幕交易的“重災區”。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接受極目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市場操縱和內幕交易的影響主要是破壞市場公平性,如果放任這些行為,那么小股東永遠無法從資本市場賺到錢,大股東和公司內部人會利用內幕交易反復割小股東的“韭菜”,利用信息優勢來賺錢。從博弈的角度,大股東利用內幕交易賺的錢最終會由小股東買單。監管嚴打的意義,就是警鐘長鳴,對內幕交易行為持續高壓,讓內幕信息持有者不敢越雷池。
業內提醒,投資者要樹立長期投資的理念,避免因追求短期利益而踩雷,要警惕“大漲”“大跌”股。
據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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