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聞報道 12月6日,遼寧省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公布一起起訴書。1965年出生的男子高某某因懷疑54歲的楊某某在與其同居期間,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曾多次對其進行毆打,用燃燒的煙蒂將其燙傷。2023年1月17日至18日,高某某持續用拳腳及布鞋毆打楊某某,致其于2023年1月19日死亡。
經鑒定,楊某某系因多次鈍性外力作用,造成周身廣泛軟組織損傷,導致創傷性休克而死亡。2023年1月20日,高某某經公安機關傳喚到案。
檢方認為,高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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