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廣東一法院出具的兩份《執行裁定書》中,出現了“安徽省南京市”的字樣。12 月 4 日,現代快報記者致電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暫不接受采訪。
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網傳的兩份《執行裁定書》截圖,來自于中國裁判文書網。裁定書顯示,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某公司分別與江蘇省南京市的兩家公司之間,存在著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經法院判決后,最后進入執行階段。
網傳的《執行裁定書》截圖
值得一提的是,兩份《執行裁定書》中,原本位于江蘇省南京市的“申請執行人住所地”,均出現了明顯錯誤,分別寫成了“安徽省南京市溧水經濟開發區”和“安徽省南京市玄武區”。
網傳截圖還顯示,兩份《執行裁定書》的發布日期,均為 2023 年 8 月 30 日。12 月 4 日,現代快報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時,未發現這兩份法律文書。
網傳的這兩份法律文書是否真實?《執行裁定書》中怎么會出現“安徽省南京市”的字樣?12 月 4 日上午,現代快報記者致電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領導說這件事情已經結束了,我們暫時就不接受采訪了。”
據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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