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據澎湃新聞報道,今年9月一審被貴陽中院判處死刑的人販子余華英的丈夫王加文,近日落網被抓。
據報道,余英華和丈夫2004年在云南偷過2名兒童,同年被抓并沒有供出其他被拐兒童,夫妻二人還使用假名受審服刑。
2022年7月被抓時,余英華供出了11名拐賣兒童。但直到近期云南警方查明,余英華和丈夫在2003年時拐賣了一名兒童,這名兒童現已被警方找到。
11月28日,余英華二審將在貴州高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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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余華英供述,1992年,其與情夫龔某良將二人的私生子出賣并獲得數千元報酬。自此之后,余華英開啟了長達11年的拐賣兒童犯罪之路。
根據檢方指控和此前判決,1993年起,余華英陸續伙同丈夫王某文或情夫龔某良拐賣多名兒童,這些兒童均被從西南地區拐賣至河北邯鄲。
2000年,余華英曾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抓,刑拘兩個月后釋放。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時被抓,和丈夫隱瞞真實身份,以假身份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后獲減刑三年,于2009年執行期滿獲釋。在余華英服刑期間,龔某良被查出患有癌癥,于2008年病亡。
出獄后,余華英一直無事,直至曾被她拐賣的楊妞花找到親生姐姐后向警方反映了情況。
2022年6月6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對楊妞花被拐賣一案立案調查。24天后,余華英在重慶大足落網。
2023年2月,貴陽市南明區檢察院對余華英提起公訴。6月9日,貴陽市檢察院發布消息稱,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一案,由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偵查終結,經南明區檢察院轉至貴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2023年7月14日,貴陽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了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一案。貴陽市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余華英于1993年以來伙同他人,為謀取非法利益,先后多次拐賣兒童,情節特別嚴重,公訴機關量刑建議法庭判處余華英死刑。
2023年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罪一案。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余華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間伙同龔某良(已故)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流竄,物色合適的孩童進行拐賣,得手后二人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王某付(另處)、楊某蘭(另處)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其間共拐賣兒童11名。被告人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2023年11月28日,余英華二審將在貴州高院開庭審理。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澎湃新聞、此前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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