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1月21日,寧國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安徽材料工程學校原食品安全干事、收入會計周某某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安徽材料工程學校組織教職工到場旁聽,現場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至2022年,被告人周某某在擔任安徽材料工程學校收入會計兼家長委員會財務干事期間,利用其保管學校課后延時費、校企合作資金、普通話測試報名費、技能培訓費、技能等級認定費的職務便利,采取偽造賬目、變造財政電子票據、截留等方式,先后侵吞保管的上述公款共計人民幣406239元,用于營利性活動、賭博、歸還借款、個人消費等支出。
2019年1月至2023年1月,被告人周某某在負責課后延時費、新生校服費、生活用品費和軍訓費的收支管理工作中,多次挪用上述資金用于營利性活動共計人民幣1033651.67元,截至案發前尚有人民幣339819.59元未歸還。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周某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數罪并罰。
該案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庭審中,合議庭組織控辯雙方圍繞犯罪事實一一舉證質證辯論,充分聽取了雙方意見,依法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權利。被告人周某某當庭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期宣判。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通訊員 李晶晶
編輯 許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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