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正義網 11月24日,正義網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云南省水利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張新弘(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云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新弘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23年,被告人張新弘在擔任云南省水利廳建設管理處副處長、農村水利處處長,云南省政府督查室副廳級督查專員兼省中低產田改造辦公室主任,云南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張新弘(資料圖)
在水利系統任職30余年
公開簡歷顯示,張新弘,男,漢族,1964年10月生,云南威信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任云南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所助理工程師、工程師、情報室副主任;1996年8月,歷任云南省水利水電廳干部、規劃計劃處主任科員;2000年8月,任云南省水利廳建設管理處副處長;2002年11月,任云南省水利廳農水處處長;2011年8月,任云南省政府督查室副廳級督查專員兼云南省中低產田改造辦公室主任;2015年9月任云南省水利廳黨組成員;2017年11月任云南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直至被查。
2023年2月3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云南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張新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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