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蕪湖市弋江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利用網(wǎng)絡開設賭場案,被告人萬某甲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被告人萬某乙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自2021年1月起,被告人萬某甲從上線處獲取“歐博”、“亞星”網(wǎng)絡賭博代理賬號,發(fā)展被告人萬某乙等人作為下級代理。萬某乙等下級代理又分別逐層發(fā)展下級代理,開設代理賬號或者玩家賬號,接受他人投注進行網(wǎng)絡賭博。萬某甲、萬某乙按照投注資金比例提取返點提成,并從自己代理賬號和下級代理賬號之間的返點差獲取非法獲利。
自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底,被告人萬某甲獲利約十萬元。被告人萬某乙于2021年6月開始成為被告人萬某甲下線代理,獨自發(fā)展下級代理,至2022年6月底,獲利三萬元(未實際獲得)。2022年6月,二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二被告人共退出違法所得十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萬某甲、萬某乙為賭博網(wǎng)站擔任代理并招募下級代理接受投注,從中獲利,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并屬共同犯罪。綜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和情節(jié),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示:隨著網(wǎng)絡技術的飛速發(fā)展,賭場開設也從傳統(tǒng)作案方式演變?yōu)橐曰ヂ?lián)網(wǎng)為媒介的非接觸式,更加具有迷惑性和隱蔽性。網(wǎng)絡并非法外之地,利用網(wǎng)絡開設賭場害人害己,更給社會帶來負面影響。切莫貪圖一時非法之利而將法律拋諸腦后,否則等待的將是法律的制裁。廣大市民也應保持高度警惕,提高辨別能力,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謹防落入網(wǎng)絡賭博陷阱。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通訊員 聶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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