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蕪湖市民邢先生向新安晚報熱線0551-62639900反映,自己住在蕪湖市鏡湖區左岸生活小區,因水費問題與物業存在分歧,所以2023年物業費目前沒有交。誰知10月25日下午,物業兩名工作人員到邢先生父母家催要物業費,還表示可以由他父母代交物業費。邢先生得知此事后十分不滿,質疑物業怎么知道他父母的住址。
業主:因水費有異議未交物業費
邢先生表示,他2021年購買的二手房,2022年提前交了物業費,之所以2023年物業費未交,是因為對水費有異議。
今年3月,左岸生活小區物業安徽偉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生活管家聯系邢先生,稱2021年11月-2022年11月有88元水費需要交,這讓邢先生有點納悶,自己的房子在2021年10月裝修完成后一直沒有入住,全屋大掃除也是在2021年10月就完成了,家中新裝修,沒有漏水點,也不常有人前往,怎么會有88元水費?
邢先生說:“雖然這個錢不多,但算一下差不多是30噸水。家里沒有漏水,這個水費是哪兒來?”
邢先生給記者看了電費詳情,從2021年11月到2022年12月,顯示只有在2022年1月有11度電的使用。邢先生表示,這11度電應該是去開窗通風時開燈所用。
至于88元水費從哪兒來的,他一直感到很納悶。對于物業給出的裝修用水說法,邢先生并不認同,所以今年一直沒有交物業費。令他沒有想到的是,物業工作人員會到他父母家催要物業費。“我父母住的小區離左岸生活小區有4公里左右,他們怎么找到我父母那里去的?就算是催交物業費,也沒有找我父母要的道理?!?/p>
物業:購房時登記的地址信息
11月21日,大皖新聞記者聯系了邢先生小區的物業管家啟女士。啟女士表示,自己是通過邢先生購房時登記的信息找到了邢先生父母家,并不知道這是邢先生父母的住址。
啟女士表示:“馬上到年底了,我們作為樓管也是有任務的,希望業主能支持一下我們物業工作。他現在的房屋是空置的,我們通過業主資料找到那個地址?!?/p>
記者詢問為什么不通過微信或打電話的方式,啟女士表示之前微信聯系過,業主回復得比較少,電話溝通時業主表示12月底再交物業費,但啟女士表示公司規定物業費收取的全年任務在10月底完成,所以自己想上門跟邢先生再溝通一下。
至于邢先生對于水費的疑問,啟女士表示水表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如果是水表異常,今年邢先生家的水費也會有問題,但是今年邢先生家的水表除了個別月份顯示一兩度,很多月份都是沒有使用的,跟邢先生描述的偶爾前往情況吻合。“我們一般抄表是在10月底或者11月初,具體樓棟時間可能會有不同,但是差別應該不是很大。”
針對物業到父母家催收物業費一事,邢先生報了警。11月20日,雙方在派出所進行協調。啟女士提出愿意攜帶牛奶水果等物品上門給邢先生父母道歉,但邢先生對于這個處理并不滿意。啟女士說:“他不開口說,讓我們提解決方案,但是我提的他也不滿意。”
邢先生覺得出了這樣的事情,自始至終物業都沒有安排公司領導或負責人來溝通,到派出所也只是員工到場,讓他覺得物業對此不上心。
居委會:雙方尚未達成一致 會進一步調解
記者就該問題致電了左岸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之前已了解到了該情況,并跟業主電話聯系過,但當時業主比較在意的點是物業怎么得到他父母的家庭住址。
業主對這部分比較介意,雙方目前還沒達成一致。工作人員表示,這點他們也跟物業公司講過,“找業主父母要物業費,肯定是欠妥當的,有什么問題找他本人。哪怕他真的不交,起訴也可以,更何況還沒到那種地步?!?/span>
對于目前雙方協商未果的情況,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之后會再要求物業解決這個問題,如果業主想面對面協商,也可以由居委會聯系物業方面經理等負責人出面,雙方進一步協商。
大皖新聞記者 于源綺
編輯 許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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