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男友發生矛盾,女子跳車身亡,其男友被控過失致人死亡。11月17日,臨潭縣人民檢察院公布了該案起訴書。
九派新聞了解到,呂某某,男,漢族,1994年出生,初中文化,農民。
經查,2023年5月20日11時許,呂某某與其女朋友武某某在某賓館房間因瑣事發生矛盾,呂某某生氣離開賓館后開車回家。
17時10分許,呂某某開車返回到賓館,在賓館門口見到武某某,武某某打開右后車門上車,后呂某某駕車向臨潭縣某村行駛。
行駛至一路段時,武某某稱自己有事需返回,要求昌某某停車,并打開右后排車門欲跳車,呂某某未減速、停車,經過另一路段時,武某某再次要求停車,呂某某將車停下后兩人發生爭吵,在爭吵過程中呂某某提出分手。
呂某某雖說要送武某某回去,但駕車繼續向臨潭縣某村行駛,當車輛行駛到一彎道處時,呂某某聽到開車門的聲音,回頭發現車輛右后側車門被打開,武某某不在車上。
呂某某停車后,下車看見武某某躺在路邊,頭部流血,便將后方行駛的車輛攔停,并叫附近的村民幫忙一起將武某某抬到車上,送往醫院救治,后武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鑒定,武某某系頭部與鈍性物體接觸后致顱腦重度損傷而死亡。
檢方認為,呂某某因過失致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呂某某在案發后積極送傷者去醫院搶救,自動投案,到案后基本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據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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