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清風云南11月16日消息,日前,經玉溪市委批準,玉溪市監委對玉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王紅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王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要求,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送給的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旅游活動安排,并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違反工作要求,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對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滯后;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財政補助資金撥付、財政借款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王紅身為領導干部,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要求、工作要求,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斂,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玉溪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王紅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