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正義網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志強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海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海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志強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志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退休一個月后被查
據公開資料顯示,王志強出生于1963年2月。其長期在紀檢監察系統工作,曾任海南省紀委派駐省財政廳紀檢監察組組長,儋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等職。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王志強于2023年3月退休。2023年4月24日,據海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志強接受審查調查。這距離他退休僅過去一個月。
執紀違紀,執法犯法
2023年10月21日,據海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志強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王志強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便利在經營許可證辦理、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志強身為長期在紀檢監察系統工作并擔任重要職務的黨員領導干部,喪失黨性原則,背棄職責使命,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海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志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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