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越南有18人因販賣超過216公斤毒品被判處死刑,其中包括2名韓國人,1名中國人。
據《越南快報》報道,涉案的2名韓國人分別是63歲的韓國前警察金順植(音)和30歲的姜善福(音)。此外,58歲的中國男子李天管(音)在經過4天的審判后,也因販毒罪被判處死刑。
《越南快報》報道截圖
11日,金順植在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接受庭審后,被警方押離。
30歲的越南人黎洪武(音)則因販毒和偽造公章和文件被判死刑。另有14人因非法運輸、儲存和采購毒品等罪名被判處死刑。此外,有3人被判終身監禁。還有1名案發時未滿18歲的的越南人被判處15年監禁。
報道稱,此次案件是胡志明市所有毒品案中,死刑判決數最多的一樁案件。
黎洪武是運輸168公斤毒品的主謀,他使用多個假身份證來隱藏自己的身份。據他供述,這些毒品是從一名柬埔寨男子那里獲得的,他在一個更大的販毒集團中雇傭了許多下線。
據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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