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皖新聞綜合:據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消息 2023年11月8日,貴州省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貴州省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雷文蓉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雷文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孳息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雷文蓉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雷文蓉利用擔任赤水市市長、市委書記,銅仁地區行署副專員,省科技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個人在房地產開發、征地拆遷、工程項目承接、農業科技項目申報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898萬余元。
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雷文蓉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鑒于雷文蓉自動投案,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成立自首,并有認罪悔罪、退繳全部違法所得及孳息等法定或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對其依法減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2022年10月31日消息,雷文蓉主動投案;今年4月23日消息,雷文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查,雷文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房產情況;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接、申報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雷文蓉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其違紀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雷文蓉主動投案,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及涉嫌犯罪事實,全額退繳違紀違法及涉嫌犯罪所得,認錯悔罪態度好,具有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雷文蓉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公開簡歷顯示,雷文蓉生于1966年12月,曾任赤水市市長、赤水市委書記、銅仁地區行署副專員、貴州省知識產權局副局長等職。
2002年,35歲的雷文蓉開始擔任貴州赤水市委副書記、市長,2006年成為赤水市委書記時也僅有40歲。
2014年,雷文蓉任貴州省科學技術廳(省知識產權局)副廳長(副局長)、黨組成員,2018年任貴州省科學技術廳副廳長、黨組成員,2021年任貴州省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成員、副主席。
大皖新聞綜合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中新網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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