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甘肅省人民檢察院11月1日消息,近日,由白銀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甘肅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李輝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在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白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指控:2001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輝在擔任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大容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甘肅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款項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861.97萬元;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時任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的李輝,在分管集團公司收購相關煤礦工作期間,違背職責,在明知擬收購煤礦整合事宜未經國家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及整合方案無法實際實施情況下,收受巨額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司違規決策并造成國有資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輝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李輝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群眾20余人旁聽了庭審。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