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0月30日報道 “組長,你看這條溝短期內反反復復地修,難道是‘豆腐渣’工程?”看到同一溝渠的名字反復出現在修繕費報賬記錄中,巡察組小楊立刻警覺起來。
“單憑這點不能說明什么,查閱一下近三年的報賬憑證,梳理出與這條溝有關的報賬情況。”憑著多年的巡察工作經驗,巡察組組長意識到這背后可能隱藏著貓膩。
去年8月,云南省玉溪市峨山縣委第二巡察組對岔河鄉黨委及所轄村黨總支開展常規巡察。通過查閱財務資料,發現云美村委會在2020年8月至2022年4月間,同一條溝渠先后修繕6次,修繕資金95376元。
“工程名稱雖不盡相同,有的增加‘水毀’字樣,有的增加‘修繕’字樣;具體表述也不一致,一會兒說從山箐修到村頭,一會兒說從村頭修到山箐。但不管花樣如何翻新,地名卻始終指向‘核桃箐’。”
“一年多的時間里修了6次,平均每3.3個月一次,這不符合常理。”
在組務會上,巡察組展開討論、分析疑點。
“我們去現場勘察,弄個水落石出。”第二天一大早,巡察組一行直奔核桃箐實地查看。
“大姐,我們是縣委巡察組的,向您打聽一下,這兩年這條溝渠能正常使用嗎?”
“可以啊,沒有什么問題。”
“去年七八月份雨季時,溝渠有沒有被沖毀?”
“沒有沖毀,好好的呢。”
“今年三四月份,有沒有看見施工隊在施工?”
“沒看見。”
巡察組一連問了好幾個在附近干活的村民,均得到類似的回答。
隨后,巡察組來到云美村委會,向負責財務工作的村干部核實情況:“2020年8月以來,核桃箐溝渠修繕過幾次?”
“記不清楚了,應該有三四次吧......”該名村干部有些支支吾吾、含糊其辭,臉上掠過一絲不安的神色。
“相關資料顯示2020年8月至2022年4月間,核桃箐溝渠共修繕6次,這些工程實際都做了嗎?”巡察組追問。
見事情已瞞不住,這名村干部沉默了一會兒,最終向巡察組說出了實情。
原來,村委會通過編造虛假合同,“移花接木”套取集體資金用于日常開支,本以為做得天衣無縫、神不知鬼不覺,最終還是未能逃過巡察組的火眼金睛。
峨山縣委第二巡察組將這一問題線索移交該縣紀委監委。經查,云美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柏某伙同他人通過虛構工程項目的方式,套取集體資金50余萬元。2023年9月,柏某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相關涉案人員受到黨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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