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0月18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從孫海洋處獲悉,其已向檢察院提交抗訴申請書,希望追究人販子到底,并再次呼吁拐騙與拐賣統一量刑。
10月18日中午,孫海洋在社交平臺上發聲稱,在律師的幫助下,其已經準備好所有抗訴申請材料,通過郵寄和窗口兩種方式,遞交到了檢察院。“昨天已經向檢察院和法院寄去了抗訴材料,今天也去檢察院現場窗口遞交了材料。”
“一定要嚴懲人販子,拐騙和拐賣給失蹤家庭造成的傷害是一樣的,我希望能夠統一量刑。”孫海洋說,1977年第262條修訂的拐騙兒童罪,頂格判罰是5年,時代在發展,我們的法條也應與時俱進。其呼吁大家共同推進拐騙兒童罪的修改,使之與拐賣兒童罪同罪同罰。
據了解, 10月13日下午,備受關注的“孫卓被拐案”一審宣判。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某龍以拐騙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處吳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時判令吳某龍賠償孫某飛、彭某英損失42萬元,賠償符某、彭某某損失42萬元。
當日15:30許,孫海洋走出法庭,面對這樣的判決結果,孫海洋高舉著判決書痛哭著回應,“太輕了,偷走兩個孩子14年,判5年,580萬的賠償,最后只判了42萬。”孫海洋表示,自己將委托律師向檢察院申請抗訴。目前,孫海洋方已向檢方遞交申請書。
大皖新聞首席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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