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紀委監(jiān)委10月17日公布了一則“微腐敗”案例。“我舉報遼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姜某某為貨車修改交通違章信息……”去年5月,遼陽市紀委監(jiān)委收到一條群眾舉報線索。
接到舉報后,遼陽市紀委監(jiān)委成立調查組,兵分兩路對問題線索展開調查,一組人員與姜某某展開談話,另一組人員到市交警支隊調取相關數(shù)據(jù)。
“起初,姜某某自以為熟知辦案程序,消極抵抗,并不配合。”調查組人員介紹說,“針對這一情況,我們既向其宣講政策、陳述利害,同時又給予其充分的人文關懷。”
調查期間,姜某某曾突發(fā)急病,辦案人員立即安排其到醫(yī)院就醫(yī),并陪同進行各項相關檢查,耐心寬慰、悉心照顧。與此同時,在市交警支隊,辦案人員運用“大數(shù)據(jù)”手段對警用平臺相關信息進行核實核查,并與經(jīng)辦人員開展核實談話。
“這些信息,是不是你安排刪除的?理由是什么?白紙黑字,這里還有你簽字的條子……”
當一摞厚厚的刪除信息呈現(xiàn)在姜某某的面前,“我錯了……”姜某某深深地低下了頭。
經(jīng)查,僅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5個多月的時間里,姜某某利用自己職務便利,通過打電話、口授、簽字批條等方式,安排其下屬在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系統(tǒng)修改交通違章信息從中牟利,免除罰款金額人民幣30余萬元。
“黨和人民給予我的權力,變?yōu)榱宋夷怖墓ぞ撸茐牧松鐣秸x……”姜某某悔不當初,聲淚俱下。
今年4月,姜某某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遼陽市紀委監(jiān)委將此案作為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拍攝制作警示教育片,在全市警示教育大會上進行播放,教育引導黨員干部以案為鑒,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微評
姜某某作為執(zhí)法者,本應遵法守法,可他卻動了歪心思,對權力失去敬畏,逾越紀法底線。執(zhí)法者必須敬畏手中權力,牢記職責使命,時刻繃緊紀律之弦,堅持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決不允許利用手中的權力破壞社會的公平正義!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