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清風揭陽8月29日消息,日前,經普寧市委批準,普寧市紀委監委對普寧市麒麟鎮原黨委書記藍愈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藍愈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指使他人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漠視群眾利益,對群眾合法訴求置之不理、消極應付;不認真履職,對轄區內違法建設整改不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獲取非法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藍愈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普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普寧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藍愈鵬開除黨籍處分;由普寧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普寧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藍愈鵬簡歷
藍愈鵬,男,漢族,1971年8月出生,廣東普寧人,在職大學學歷,1996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歷任普寧市流沙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流沙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赤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麒麟鎮黨委書記。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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