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嗎?我剛才看到同學馬某在社交軟件上發布的一條‘定時說說’他拜托警察叔叔去歷城區某酒店某房間收拾他的遺體,屋內有高濃度氮氣,麻煩你們去看看吧!”
2021年12月1日20時,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區分局報警中心接到了這個報警電話。幾乎同一時間酒店方也打來緊急求助電話,稱某房間的房客可能在房間自殺了。
現場勘查結果顯示,馬某是一名年輕男子,房間內物品擺放整潔有序,現場無破壞痕跡,財物無丟失情況,排除他殺可能性,初步認定為自殺。
隨后,公安機關對馬某隨身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其中,馬某手機里生前的微信聊天記錄引起了辦案民警的警覺。
原來馬某生前曾與一名微信昵稱為“何楊”的網友詳細交流過“如何自殺”,“何楊”向馬某詳細講解自殺的方法,并誘導、催促其盡快實施自殺行為。
公安機關迅速著手核查“何楊”的真實身份。經查,“何楊”為四川成都人馮某,系馬某死亡前一周在某網絡平臺上結識的新網友。
2021年11月至1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馮某在互聯網論壇上多次搜索自殺、抑郁的相關文章,并主動向留言評論的百余名網友發送以上誘導性信息,馮某甚至還加入多個微信群,以“與他人一起自殺”為由向多個網友介紹、推薦自殺的方法。
在酒店吸氮自殺的馬某正是被害人之一,馬某系濟南某學院在校學生,因患抑郁癥曾欲跳樓自殺。
2021年11月24日,馬某在某App上看到了馮某的留言。本就患有抑郁癥的馬某通過微信聯系上了馮某。聊天過程中,馮某向馬某發出自殺邀請,以圖文并茂的方式,將自殺的方法逐個展示給馬某并謊稱自己使用過上吊、燒炭、服用安眠藥等多種方式嘗試自殺。
在頻繁的文字、語音、視頻聊天交流中,馮某不?!跋茨X”馬某,向馬某傳授了“吸食氮氣”的自殺辦法,更為其推薦提供了同城的賣家
待氮氣到貨后馮某又悉心教授馬某操作方法,還多次與其視頻確認是否正確安裝以保證自殺一次性成功。
不僅如此,馮某推薦馬某去賓館自殺。馬某到達賓館后,馮某又頻繁向其發送信息,甚至主動撥打視頻電話,與馬某進行了長時間溝通催促馬某自殺。隨后,馬某留下遺言自殺。
馬某自殺后,馮某一再通過微信追問,“兄弟,走了嗎”,并在互聯網上向其他網友炫耀:“看,我剛送走的!”
2021年12月3日,公安機關以馮某涉嫌故意殺人罪進行刑事立案并于12月5日將其押解歸案。
2023年4月,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馮某有期徒刑五年。近日,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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