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準,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辛敏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辛敏超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錢款;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用公款核銷;違反工作紀律,貫徹執行國家、省委決策部署不力并造成不良影響,違規干預行政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結算和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罪。
辛敏超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不正確履行職責,不擔當作為,貫徹執行國家、省委決策部署不力,違規干預行政執法活動;貪斂錢財,賣官鬻爵,收受賄賂,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辛敏超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辛敏超簡歷
辛敏超,男,漢族,1963年5月生,黑龍江樺南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依蘭縣副縣長,巴彥縣委常委、副縣長,五常市委副書記、市長,五常市委書記;雙鴨山市委常委、副市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組書記、局長。2023年2月被免職。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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