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5月9日消息 近日,開遠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馬旭(副處級)涉嫌貪污罪、受賄案罪一案,由紅河州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紅河州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瀘西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瀘西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馬旭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瀘西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馬旭利用擔任開遠市農業局、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和開遠市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黨工委書記兼管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較大;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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