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月11日,大皖新聞記者從女醫生舉報前夫高某森“投毒”案當事人劉暢(化名)處獲悉,該案于當日上午9點在山東省臨沂市費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日下午,劉暢告訴記者,檢方以故意傷害罪對高某森提起公訴,庭審已經結束,“很順利,法庭將擇日宣判。”
法庭將擇日宣判
2019年7月,山東省臨沂市費縣女醫生劉暢(化名)在社交平臺公開實名舉報稱,同為醫生的前夫高某森購買大量激素藥物,在婚內對自己“投毒”,引發廣泛關注。時隔3年多迎來開庭審理,劉暢告訴大皖新聞記者,“昨晚一夜沒睡,等這天我等了六年。”
對本次庭審的預期,劉暢稱,“不管最終判決結果怎樣,其實都不能安慰我未來的人生,但至少可以給我一個真相。”她表示,自己放棄民事賠償,“毀壞了我的身體和六年的青春,我不要賠償,不諒解,只求法律予以嚴懲。”
當日下午,走出庭審現場的劉暢回復記者稱“庭審很順利”。劉暢稱,庭審中,高某森稱主觀作案動機是生活中的小摩擦,看自己妻子不順眼,“他說在網絡上看到一篇報道,模仿作案,想教訓教訓受害人。”劉暢告訴大皖新聞記者,法官問高某森什么叫“教訓教訓”,高某森答“就是給點顏色瞧瞧”。
劉暢告訴記者,高某森當庭表示認罪認罰,積極賠償。“法官說,受害人也就是你曾經的妻子在庭審現場,有什么要說的嗎?”劉暢稱,高某森低下頭說“沒有”。
劉暢表示,法庭未當場宣判,將擇日宣判。
曾是一所院校師兄妹
談及之前的經歷,劉暢百感交集。她曾向媒體講述,兩人是同一所醫科學校的師兄妹,2015年領證,2016年補辦婚禮。2016年6月,婚禮兩個月后,她覺得自己喝的水和牛奶有味道,隨后身體出現多處不適,“全身疼痛,手腳不時抽搐,臉腫脹變形。”
2017年,劉暢母親在家中發現激素類藥物。結合就醫的診斷,劉暢懷疑前夫高某森利用激素類藥物對自己“下毒”,并向當地多個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媒體公開報道顯示,2019年劉暢公開舉報后,高某森曾以侵害名譽權為由將其告上法庭,雙方各執一詞。費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在沒有司法機關生效文書確認的情況下,劉暢發布的書面言論屬于誹謗行為,侵害了原告高某森的名譽權,并判處劉暢刪除其發布的網絡消息。
經過幾年的奔波,2022年3月,劉暢獲悉,警方已立案偵查。隨后,高某森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4月,高某森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希望倒查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劉暢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因受到藥物影響,她目前不能長時間行走和久坐久站,是三級傷殘,司法鑒定重傷二級,“已經沒辦法從事臨床工作,轉到了行政科室。”
對接下來的打算,劉暢告訴大皖新聞記者,“任何判決結果都不足以安慰過去的六年和未來,希望有關部門全面復盤,倒查責任醫院和公安機關辦案人員。”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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