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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8月18日下午,勞榮枝上訴案在江西高院繼續開庭審理,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直擊了庭審過程。勞榮枝在庭審中,對一審判決認定的一些重要事實進行了否認,其表示自己系被法子英脅迫,沒有與其共謀,并稱自己很“委屈”,“我認罪認罰,但罪不至死。”
8月18日下午,勞榮枝案二審正式進入庭審階段,法庭上宣讀了一審判決書主要內容,并向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陳述了上訴狀,闡述上述理由。
隨后,庭上就一審認定的犯罪及證據由控辯雙方逐一進行發表新的質證意見。
針對第一起“南昌搶劫、故意殺人犯罪事實”,勞榮枝認為,自己系受法子英脅迫,去熊家搶劫系法子英臨時起意,自己沒有與其共謀,沒有捆綁熊某義,并稱“放把火燒了,以免指紋被留下”并非自己的真實供述,更稱不知道熊某一家三口死亡的事實,直到2019年,在廈門警方落網才知曉人死了。
在溫州案中,勞榮枝也同樣為自己辯護稱,沒有合謀搶劫,而是想在溫州生活,但法子英臨時起意搶劫,自己被法子英擺布,且也不知曉兩名被搶女子死亡的信息。
勞榮枝多次表示自己被法子英“用家人生命”威脅,且因為被通緝,只得跟著法子英逃跑,但表示法子英做的事“齷齪”,自己不屑,并稱法子英多次強奸自己致墮胎,在提及此處,勞榮枝還忍不住哭泣了。
檢方以及合議庭分別對勞榮枝進行了訊問,辯護人對勞榮枝進行了詢問。檢方認為,從法子英、勞榮枝的供述以及證人證言都能證明勞榮枝系南昌滅門案、溫州出租屋殺人案的共犯,勞榮枝的之前供述與今天當庭陳述互相矛盾。
今天下午合計開庭5個小時時間,就第一起“南昌搶劫、故意殺人犯罪事實”和第二起“溫州搶劫、故意殺人事實”進行了質證,隨后,法庭宣布休庭,明天上午,該案將繼續開庭審理。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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