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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7月7日上午,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洪嶠、張晨光、曹澤青故意殺人,被告人洪嶠、祁文強盜竊一案(詳細請點擊)。
被害人李某月父母在現場旁聽了此案宣判。“主犯洪嶠被判了死刑,這是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給了我們家屬一個安慰,感謝法院。”李某月父親李勝站在法院門口,對著法院深深鞠了一躬,在提及女兒時,李勝忍不住紅了眼眶,幾度哽咽,其表示將盡快去勐海,把這個判決結果告訴女兒,“作為爸爸媽媽,這兩年的努力沒有白費,我們沒有辜負女兒對我們的愛,沒有愧對女兒在身邊的日子和信任。”
7月7日上午,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從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于今天上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洪嶠、張晨光、曹澤青故意殺人,被告人洪嶠、祁文強盜竊一案,對洪嶠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對張晨光、曹澤青分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祁文強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被害人李某月父母前往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現場旁聽了此案的判決。“感謝法院,這是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給了我們家屬一個安慰,也給了全國網友一個交代,感謝!”說著,李勝對著西雙版納州中院深深地鞠了一躬。“這個判決對我們來說,是給我們生活歸于平靜很好的源泉和強心劑,對女兒來說也是告慰。”
李勝說,在宣判現場,他特別注意看了洪嶠的表情與反應,“他聽宣判時,很冷靜,對于這樣一個殘忍的暴徒來說,他的心理素質很好,案發后,一直在隱瞞自己的罪責,他是高智商的犯罪。”李勝透露,幾名被告人并沒有當庭表示是否上訴,“他們還有一個10天的考慮期,但我想他們肯定會上訴的。”
李勝對于此次宣判結果是表示滿意的。“我們相信國家法律,這是給我們老百姓一個公正的判決。”
2020年7月9日,是李某月遇害的日子,再過2天就是兩周年忌日。李勝說,他們將盡快去勐海縣,把判決結果告訴女兒,祭奠女兒。同時,李勝也表示,他也想與當地警方協調,盡快把女兒接回去。“女兒的墓地買了一年多了,內心也希望她早點回去,她在這邊我們也放心不下。”
在提到女兒時,李勝一度哽咽。“女兒是我心中最大的一塊寶,女兒沒了的這兩年,是最痛苦的兩年。”李勝說,作為爸爸媽媽,這兩年的努力沒有白費,沒有辜負女兒對我們的愛,沒有愧對女兒在身邊的日子和信任,終于為她討回了公道。未來的日子會與妻子相扶相持走下去,活得好好的,這也是女兒希望看到的。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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