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8月18日上午9:30分,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罪上訴案在江西省高院公開開庭審理。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以市民的身份進入庭審現場,以視頻形式旁聽。今天上午的重點主要是宣讀庭前報告,并由控辯雙方對報告提出新的意見,主要圍繞“勞榮枝案管轄權”、“非法證據排除”、“一審程序合法性”等問題進行。
18日上午9:30分,勞榮枝穿著防護服、佩戴護目鏡和口罩進入法庭,站上了被告人席。記者看勞榮枝狀態較好,不過,其提出穿著防護服聽力不佳,法庭允許其脫下防護服的帽子,摘下護目鏡,在發言時,也可以摘下口罩。
今天上午的庭審內容主要是宣讀庭前報告,并由控辯雙方對報告提出新的意見,主要圍繞“勞榮枝案管轄權”、“非法證據排除”、“一審程序合法性”等問題進行。
庭前會議時,勞榮枝辯護律師吳丹紅對案件管理權提出異議,其認為勞榮枝案應交由合肥中院審理,其理由是,當年法子英是在合肥落網,并由合肥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宣判,勞榮枝作為另案處理的犯罪嫌疑人,應優先由合肥中院對勞榮枝案進行審理。此外,已經生效的法子英一審判決書與尚未生效的勞榮枝一審判決書有實質性差異,如果該案放在合肥中院審理,可以更利于查明事實真相。
檢方則不認可,其認為勞榮枝案第一起事實發生在南昌,并由南昌公安立案偵查,發布通緝,廈門警方依據通緝令抓獲勞榮枝,移送南昌警方偵查是合理的。而且,法子英案已經結案,也沒有并案處理的前提。而事實認定的差異,系勞榮枝案出現了新的證據所致。
在庭前會議中,勞榮枝辯護人吳丹紅還申請排除非法證據,其提出檢方存在疲勞審訊、單人審訊等問題,但檢方提出了相關證據予以否認。其中關于常州案被告人的供述因涉嫌“單人審訊”被法庭確認排除,檢方表示尊重法庭意見。
在辯方看來,常州兩位被害人是勞榮枝案的關鍵證人,應出庭作證接受質證。不過,檢方表示已經征求過兩位被害人意見,其書面表示不愿意出庭,理由為身體原因及為保護個人隱私,也不愿意再被二次傷害。
在庭前會議時,辯護還提出了一審程序不合法的問題,比如應組成七人合議庭,而非三人合議庭等,希望發回重審。法庭意見為此疑問可以在二審控辯時進行。
今天上午11:30分左右,法庭宣布休庭10分鐘,其后再次開庭,針對部分問題進行了確認,比如認為理由不足,駁回辯方提出的管轄權轉移問題,部分問題則待到下午庭審時的法庭調查與辯論環節進一步審理查清。
在庭審期間,勞榮枝也有過多次發言,比如稱自己也是受害人,還提出“是我做的我認,不是我做的,我不認。”其庭上指出,自己的口供有被辦案機關指供、誘供且存在虛假記錄的部分。檢方則表示并不存在勞榮枝所述情況,并出具了檢察機關的審查報告。
中午12時,上午的庭審宣布休庭,下午1:30分,庭審將繼續進行,記者也將進一步關注庭審現場情況。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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