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4月16日,天長市發布通告,決定4月17日再次開展全域核酸檢測。
廣大市民朋友們: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參加區域核酸檢測是每位公民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法定義務。根據目前天長市疫情防控形勢的需要,經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4月17日再次開展全域核酸檢測。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核酸檢測區域:
天長市全域
二、核酸檢測采樣方式:
集中采樣點采樣、封控區上門采樣
三、核酸檢測采樣時間及地點:
各鎮、高新區、金牛湖新區的全域,千秋、廣陵街道的封控區上午8時開始,千秋和廣陵街道的其他區域中午12時開始,未接到村(社區)通知不要自行前往。
四、注意事項
(一)本輪核酸檢測將發放新的核酸檢測證明,憑核酸檢測證明,在解除靜態管理后方可出入小區和各公共場所、正常上班上學。
(二)封控區人員上門采樣檢測。管控區人員逐樓棟、逐村組采樣檢測,請主動配合現場工作人員調度安排,排隊過程中全程佩戴口罩,等待采樣的人員要與正在采樣人員保持3米距離,其他等待采樣人員保持2米距離,不聚集、不交談、不觸碰。采樣后立即戴好口罩離開,不要在采樣點逗留。
(三)48小時內接種過新冠病毒肺炎疫苗人員不參加本次區域核酸檢測。
(四)請本人攜帶手機和身份證有序前往指定采樣點,現場出示“核酸檢測預約碼”。不會使用智能手機的老人,請您的家人提前幫助申請“核酸檢測預約碼”,我們也將現場安排工作人員為您提供指導和幫助。沒有身份證的兒童,請家長隨身攜帶家庭戶口本,提前幫助申請“核酸檢測預約碼”。
(五)對抗拒、逃避、拒絕參加區域核酸檢測,導致疫情傳播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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