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因違反了望江縣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日前,望江縣一名違反縣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個人被立案偵查。
3月26日,歐某某從江蘇南通乘高鐵到上海轉車,途經無錫,到安慶坐出租車于當晚8時許到家,27日下午到望江縣雷陽路一漁具店,28日上午被望江縣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發現并帶至隔離點隔離。
歐某某從中高風險地區回來,先后收到短信及電話提醒告知要求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備,配合當地社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但歐某某收到相關信息后沒有向社區報備和做好相應防控措施,導致其全家及與其接觸人員均被隔離。
據望江縣雷陽派出所副所長聶祝紅介紹,接到望江縣疫情防控指揮部交辦函后,依法開展調查。經調查,歐某某涉嫌違法縣疫情防控相關政策。鑒于該案案情特殊,且屬于望江縣首例違反疫情政策的案件,在望江縣公安局法制、治安部門指導下,該所快速辦理該案,已48小時內辦結,決定對歐某某進行行政拘留處罰,并在其隔離結束后執行行政拘留。
歐某某行為違反了望江縣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
警方提醒,當前正處于抗擊疫情關鍵階段,全體公民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齊心協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對不遵守疫情防控規定的,構成違法犯罪的,警方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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