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為進一步加強合肥市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根據合肥市《關于加強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的通告》要求,記者從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2月18日起合肥市區范圍將開展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登記備案、部分道路禁行管理及相關執法工作,四縣一市參照執行。
根據市政府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工作部署,自2022年2月18日至3月31日,合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集中備案登記工作,逾期不再進行備案登記。通過全方位宣傳,引導車主自覺做好備案登記;通過在全市科學設置備案登記點,方便群眾就近辦、快速辦。自2022年4月起,合肥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全面進入規范化階段,實現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增新量、消化存量、限行限載”,城市品質進一步提升。
本次備案登記的對象為:截止2022年2月18日(不含)前購買,且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使用電力驅動用于載客或者載貨的三、四輪車輛。
備案登記依托互聯網技術,搭建合肥市違規電動三、四輪電動車備案登記系統,到指定備案登記點辦理登記,并領取備案登記標志。
備案登記點的設置采取先固定、后移動的方式。市區先期共設置38處備案登記點,其中瑤海區7個、蜀山區9個(含政務區4個)、包河區5個、廬陽區5個、新站區3個、經開區3個、高新區3個、濱湖科學城3個。上述車輛車主或管理人可選擇就近備案登記點辦理備案登記并領取、安裝備案登記標志。后期結合市場分布及管理實際,設置流動點,進一步方便辦理備案登記。四縣一市備案登記點由各縣、市另行發布。
自2022年2月18日零時起,市區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在市區范圍、上道路行駛的,需遵守以下通行規則,四縣一市通行規則由各縣、市另行發布。
在禁止通行道路及部分路段方面,以下道路、路段為全時段禁止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通行道路,上述車輛需通過禁行道路路口的,可以借道穿行。
1、全市高架橋(含高架橋連接部)及上跨式立交橋面,下穿橋及隧道。
2、一環路全段、 二環路全段。
3、主干道,主要為:長江路(西二環至馬鞍山路段)、長江東大街(馬鞍山路至東二環段)徽州大道(淮河路至南二環段人金寨路(屯溪路至安慶路段)、方興大道(上海路至徽州大道段)、包河大道(紫云路至環湖大道段)、中山路(上海路至包河大道段)、潛山路(習友路至黃山路段)、懷寧路(習友路至黃山路段)、休寧路(懷寧路至潛山路段)、阜陽路(北一環至淮河路段)、壽春路(蒙城路至環城東路段)、黃山路(寧國路至玉蘭大道段)。
對違反禁行規定、道路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交通違法進行處罰,涉及其他交通違法的一并處罰。其中駕駛違規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違反禁行規定的,處警告或20元罰救、不記分并可扣留車輛:駕駛違規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適反規定載人、載物的,處20元罰款、不記分并可扣留車輛。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陳牧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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