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因為結婚,池州市民高女士在汽車4S店訂購了一輛小汽車,原本合同約定的交車時間是2021年12月31日,可最后4S店卻是各種原因拖延交車。近日,氣憤不已的池州市民高女士向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反映了自己的遭遇。一番周折后,1月19日,汽車4S店通知她可以去提車。
高女士介紹,2021年10月中旬,她在池州山水豐田4S店訂購了一輛鉑青銅色豐田榮放汽車,合同約定2021年12月31日交車?!?1月5日,我接到4S店一位銷售電話,告訴我之前訂購的車型缺貨,并問我是否考慮加付2000元換白色同款車,我當時就拒絕了?!备吲扛嬖V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一直到12月底,銷售還是說車子沒到,“考慮婚期在即,我只好同意了加錢換車?!?/p>
高女士介紹,2021年12月31日,她來到池州山水豐田4S店與銷售人員及一位余姓負責人協商。最后雙方達成了“加付1000元并享受兩次免費保養”的換車條件。“當時余姓負責人承諾車子會在2022年1月17日之前到貨。雖然我當時很有些郁悶,也沒有多說什么。”
據介紹,到了2022年1月12日,4S店銷售人員通知她車子已經到店了。次日,高女士興沖沖地來到4S店,在簽署了二次汽車銷售合同后,高女士本以為能順利提到車,但對方卻又告知她車子暫時取不到,而且也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法。
事后,高女士多次聯系4S店余姓負責人尋求解決方案,但均未得到明確的回復。一直到1月14日上午,余姓負責人回復高女士,交車的事情先交由銷售陳經理處理?!按衣撓典N售陳經理時,對方則表示,車子已到店,但廠家需要召回,所以暫時不能取車,如果不想車子被召回,需要扣除兩次保養費以抵消代替廠家檢查的工時費。”
事后,高女士特意聯系了汽車的生產商,查詢到其訂購的車型并不存在召回情況?!拔耶敃r真的很氣憤,這不就是騙人嗎?有朋友懷疑,可能是車子又高價賣給了別人或者他們不想兌現二次承諾,我問店方也問不出原因,但覺得他們這樣一而再、再而三地推遲交車,對我們消費者實在是太不負責了。” 1月17日,高女士非常氣憤地告訴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
接到高女士的投訴反映后,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聯系了池州山水豐田4S店的余姓負責人,電話中對方表示正在開會,會后會核實信息并回復記者,但直到1月19日下午,記者一直未收到對方回復。1月19日下午,記者再次短信余姓負責人,對方回復短信表示“會后我聯系你,我們已聯系客戶?!?但直到19日晚間記者發稿時,記者一直未收到任何回復。
不過據高女士最新反饋,1月19日中午,之前與她對接聯系的4S店銷售人員已通知她可以過去取車了?!敖卉嚂r間一拖再拖,我沒有緣由地被耽誤了這么久,難道他們不該給我個正式說法嗎?”高女士對自己的遭遇仍是憤憤不平,并希望4S店方面能給其一個合理的解釋。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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