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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今年5月,肥東縣石塘鎮施集村一商店女老板張芳(化名)在店內遇害,店內煙酒、現金、手機等財物被搶走,一個幸福的三口之家被打破。張芳為人和善,鄰里和睦,案件發生后,當地很多人表示惋惜。(此前報道:合肥一女子在自家商店內遇害 身上多處刀傷 嫌疑人曾在店內購物)12月3日下午,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嫌疑人張華(化名)被控犯搶劫罪。
被告人張華出庭受審。
案發:肥東一女店主在自家商店內遭搶劫遇害
12月3日下午,該案在合肥市中院以遠程開庭形式審理,除了原告人家人,雙方都來了很多親屬在法庭內旁聽。
檢方庭上指控,張華因經濟結據預謀搶劫他人財物,2021年5月15日下午,張華駕駛一輛紅色馬自達轎車至肥東縣石塘鎮施集村被害人張芳經營的四輪商店附近,發現店內人多,不便下手,于是,駕車在附近逡巡。
當晚八時許,張華以購買東西為由進店,伺機動手,在確認張芳獨自在店內后,張華從車上拿了一把單刃尖刀返回店內。張華趁張芳不備,持刀抵住張芳頸部,向其索要財物。
張芳反抗呼救,張華右手持刀向張芳頭部、頸部連刺數刀,左手用力掐住張芳頸部,直至張芳無力反抗。張華為防止他人發現,將門關上。隨后,張華發現張芳尚有呼吸,害怕其呼救,將刀從張芳頸部拔除,又向其頭部猛刺數刀。
張華在確認張芳死亡后,從一樓超市,二樓走廊、臥室內劫取一部粉色手機,現金人民幣3000余元,7.4條硬盒中華香煙后,張華駕車離開現場。因擔心錢不夠花,次日凌晨2時許,張華再次返回四輪商店,劫取9條硬盒中華香煙、18條金皖香煙、一條普皖香煙、四瓶白酒后逃離現場。
2021年5月16日下午,公安機關在合肥市金寨路高速路口上道口處將張華抓獲歸案。
經鑒定,手機價值人民幣380元,16.4條硬盒中華香煙、18條金皖香煙、一條普皖香煙共計價值人民幣12560元。又經鑒定,死者張芳系被他人持單刃刺切頸部至左側頸內靜脈、右側總動脈、右側頸內靜脈斷裂大出血死亡。
檢方人為,被告人張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入戶劫取他人財物,致一人死亡,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作案工具。
庭審:自述為充值足浴店卡而搶劫,否認預謀殺人
庭上,張華面對指控表示屬實。
張華系一名網約車司機,其回顧搶劫是因為其想在足浴店充卡,但身上沒錢,所以,一時興起搶劫。
多份證人證言顯示,張華喜歡前往一家足浴店休閑,還經常辦理儲值卡,每次都會充卡一兩千元,短短一個多月時間,便已經充值2.1萬元,但其并沒有經濟實力,高消費已經超出了其經濟水平。
張華的供述顯示,在案發當晚,張華作案后,便拿著搶來的錢財前往足浴店進行了充值。而后,張華還租賃了一輛寶馬轎車,邀約足浴店技師次日前往方特游玩,在高速口被警方抓獲。
不過,張華不認為自己是預謀搶劫。“不是有預謀的,就是答應要充卡,但是沒錢,所以一時興起的。”張華庭上表示,自己當時在村子里逡巡也只是為了尋找魚塘釣魚。
對于此種說法,公訴人與刑事附帶民事起訴原告人對此都不認可。公訴人反駁道,張華的供述顯示,在案發當天下午路過被害人超市時,就想進去搶劫,但當時人多,包括晚上進超市買泡面拖延時間,確認無人之機又返回車內拿刀,這是一個預謀的過程。因此,公訴人認為,張華是有預謀的犯罪。
庭上,原告人向張華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經濟損失合計86萬余元,并要求判處張華死刑立即執行。
最后陳述時,張華表示自己確實是一時沖動,很后悔,向被害者家屬道歉,希望法庭給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
該案未當庭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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