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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有合肥市高校畢業生向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反映,自己在合肥工作了一段時間,社保連續繳納不夠一年,在原合肥市人才購房資格認定中,自己有購房資格,但是該規定已到期,到期后一直沒有出臺新的相關政策,如今打算買房的他不知如何獲得購房資格。
記者了解到,《合肥市人才購房資格認定實施細則》文件于2018年8月15日印發,其中規定普通高校(高等職業院校)應屆畢業生(含畢業兩年內畢業生)可憑借相關材料認證購房資格。細則有效期三年,已于2021年8月15日到期。
如今,細則到期已有兩個多月,合肥市是否有新政策出臺呢?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就該問題先后聯系了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合肥市人社局表示:“老政策已經到期,是否有新政策還不能確定。目前沒有接到政策更新的消息,如果有新政策會在合肥市房產局的官網公布。”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則表示:“會有新規定出臺,但是目前沒有具體出臺時間。這種情況,要么等待新規定出臺之后購房,在新規定出臺之前,按現行購房政策規定需要在合肥市連續繳納十二個月的社保,其中重點產業企業人才不需要。”
隨后,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查詢發現,合肥市目前關于重點產業企業人才的人才安居政策是《關于進一步吸引優秀人才 支持重點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有效期為2020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其中提到“適應人才安居需要,合肥市重點產業企業人才可在市區范圍內購買首套自住住房,高層次人才可享受本市戶籍家庭政策。”目前共有169家企業在重點企業名單中。
此外,落集體戶的高校畢業生是否具有購房資格呢?根據《合肥市住房限購政策執行過程中有關問題解答》文件說明:2016年10月2日后戶口登記在集體戶的居民家庭,且期滿一年后,與本市區戶籍家庭具有相同購房資格。記者聯系了合肥市房屋限購查詢窗口,工作人員表示:“高校畢業生作為集體戶落戶一年期滿可以購房。”記者還致電了蜀山區戶政中心,工作人員說明:“非合肥市戶口的學生可以在大學入學時將戶口遷移到合肥市的集體戶,高校畢業生也可以攜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戶口本、身份證到合肥任意戶籍中心辦理落戶集體戶。”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見習記者 于源綺 記者 吳碧琦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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