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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花了一萬多元買的窗簾,用了一年時間卻出現掉色的情況。遇到這樣的事情,是有些鬧心。近日,合肥的盧女士撥打新安晚報熱線,訴說了這件事情。她想讓商家退款,但是商家卻沒有回應。為此,10月18日,盧女士和窗簾商家代表在合肥蜀山區南七市場監督管理所進行協商,商家代表表示,對于盧女士提出的退款訴求,需要與廠家和上級領導商議。
對此,南七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向雙方建議,將窗簾送往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該產品是否有質量問題,根據檢測結果再行判斷商家應承擔的責任。
窗簾出現掉色。(受訪者供圖)
市民反映:花了一萬多元買的窗簾一年多就掉色
“我于2019年9月在安徽艾緹整體家居有限公司訂購四扇佳美嘉品牌的窗簾,花了13400元,2019年11月底安裝時,發現窗簾的顏色和布料都有問題,當時就更換過一次。”合肥的盧女士說,使用才一年多時間,在沒有清洗的情況下,窗簾就出現掉色嚴重的問題。
盧女士告訴記者,窗簾安裝在家里的三個房間和一個客廳里,其中還有房間是朝北的,平時也沒有太陽直射,“窗簾買了才一年多時間,而且價格這么貴,深色的窗簾就掉色成淺色的窗簾,顏色變得很淡。”
盧女士說,她現在提出退款要求,但是商家只同意換貨。這與供貨合同第五條款可以退換不相符。
部門調解:建議將窗簾送往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
10月18日,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陪同盧女士前往合肥蜀山區南七市場監督管理所進行調解。
“當初購買時,店家保證用五年、十年都沒問題,現在不到兩年就褪色這么嚴重,我是不想再換這個品牌的窗簾用了。”盧女士表示,還是希望能夠全額退還購買窗簾所用錢款。
窗簾代理商家高先生說,他們并未承諾質保能達到五年,“我們跟廠家一直約定的都是一年內包退,兩年內包換,終身包修理。”
而對于高先生的說法,盧女士認為,商家并沒有通過書面協議明確告知質保期限,才導致了這次的糾紛。
南七市場監督管理所對雙方矛盾進行調解后,盧女士仍要求商家退費,而窗簾商家代表高先生表示難以承擔退費的損失,只愿意給盧女士換新窗簾。隨后,南七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向雙方建議,將窗簾送往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該產品是否有質量問題,根據檢測結果再行判斷商家應承擔的責任。
窗簾商家代表人高先生稱,將與廠家和上級領導進行商議,最快在本周三給出最終答復。“我們現在已經不再代理這個品牌的產品了,所以我們還需要再聯系原廠家進行溝通一下。”高先生說。
律師觀點:格式條款理解有爭議,應當作出對消費者有利的理解
商家稱已經過了退貨時間,消費者認為商家沒有說清時限,這種情況下消費者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10月18日下午,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采訪了上海歐瑞騰(合肥)律師事務所律師萬亞波。
“在盧女士這次事件中,最后的結果可能要根據專業鑒定機構的鑒定結果來定性,窗簾本身的價格有一萬多元,而鑒定機構的鑒定費用一般也不會太低,所以我還是建議協商解決此事。”萬亞波律師對記者說,如果雙方不能達成調解,走訴訟程序解決問題的成本可能會較高。
針對消費中的條款問題,萬亞波律師表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家不得以格式合同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并且,盧女士與商家簽署的條款內容并沒有明確商品退換貨時間期限,依據民法典,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理解的,應該作出對消費者有利的理解。”同時萬亞波律師建議廣大消費者,在簽署合同時,應該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尤其是退換貨具體細節,避免出現糾紛。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見習記者 龔潤澤 記者 余康生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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