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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無為市一名常年在外的男子駕車從外地回到老家,因拒不聽從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管理,發生爭執后強行離開,存在引發疫情外溢的風險。當地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后,依法查處該起違反疫情防控管理規定案件,對違法行為人作出拘留處罰。
8月7日9時17分,無為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該市一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報警稱:一名從外省市返回的男子,在無城鎮一家大酒店辦理入住手續時,拒不聽從駐點防疫工作人員要求其進行核酸檢測的指令,并強行從現場離開。
接報后,轄區城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至現場進行處置。經查:2021年8月7日凌晨4時許,周某春(男,1977年4月出生,無為市某鎮人,在外省市從事建筑行業)駕駛一輛“寶馬”牌小型轎車,與朱某喜一起從上海市回到老家無為。當日8時50分許,該二人來到無城鎮一家酒店準備入住。周某春一人先進入酒店前臺,用隨行的朱某喜的居民身份證辦理入住手續,被該酒店前臺工作人員拒絕。隨后,周某春拿出自己的身份證進行登記。現場防疫工作人員在查看其安康碼時,發現周某春14日內有經過上海、蘇州等外省市的記錄,無48小時內核酸陰性檢測證明,隨即要求周某春進行核酸檢測,可是他拒絕聽從防疫工作人員的宣傳和安排,駕車準備離開。在此過程中,防疫工作人員上前對周某春進行勸阻,但周某春拒不聽從勸阻,駕車強行離開。
周某春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當周某春到案后,如實陳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日,無為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依法對周某春作出行政拘留七日處罰。
倪旭生 周穎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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