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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蚌埠市人民政府發布微信號消息:7月2日,蚌埠市教育局印發《2021年蚌埠市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正式公布2021年蚌埠市市區省級示范高中分解指標。
注:各校從外地市轉學到現就讀學校的應屆考生數(206)與在考試院直報的應屆考生數(7人)合計213人,只享受基礎性分解指標。凡本市區內轉學,在現學校實際就讀不滿三年的不享受分解指標。
招生計劃
按照《關于印發2021年蚌埠市普通高中招生入學工作意見的通知》(蚌普招委〔2021〕5號)文件精神,全市普通高中計劃招生21090人,其中懷遠縣7248人,五河縣3400人,固鎮縣3088人,蚌埠市區7354人。
蚌埠市區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標3877人,市示范高中1300人,民辦高中2177人。
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組成
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統招計劃(含特長生)和分解計劃兩部分組成。分解到初中學校的招生指標按照省教育廳“不低于當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80%的比例”要求,2021年省示范普通高中統招計劃為775人,分解到初中學校的計劃為3102人。
市區省示范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的分解辦法
2021年市區省示范高中分解到校指標由基礎性指標和發展性指標兩部分組成,各占50%。
1.基礎性指標的分配。將指標到校總數的50%,作為基礎性指標,分配到市區內各初中學校,用于促進各學校均衡發展,促進社會公平。
2.發展性指標的分配。將指標到校總數的50%,作為發展性指標,用于激勵各初中學校不斷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及規范辦學水平。
3.各初中學校分得的指標數,其五所省示范高中指標組成比例,原則上按照2020年各初中學校實際錄取到五所省示范高中的學生比例計算。
4.新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學校,第一年發展性指標執行參照同類學校的辦法,即該校相關參數按當年(本輪)教育教學工作評估得分相鄰的前后三個位次的六所初中學校的均值計算,如評估得分位于全市前三名或后三名,則參考前后相對位次的初中學校的均值。
5.凡2020年沒有完成分解指標計劃的初中學校,2021年分解指標的計劃扣減2020年未完成計劃數的50%,扣減的指標重新流回統招指標,總計21人。
6.為了維護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標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凡是中考分數達到我市省示范高中錄取分數線卻未填報市區普通高中志愿的,其中考成績不計入所在初中學校發展性指標測算成績。
享受省示范高中招生分配指標到校的條件
根據省教育廳普通高中招生有關要求,2021年享受省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標的學生為2018年8月31日以后,在學籍所在初中學校實際就讀滿三年的學生。
凡從市區外轉學到市區,在學籍所在初中學校實際就讀不滿年限的,由所在初中學校匯總后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作為直報生享受直報生分解指標。
2021年符合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和作為直報生享受分解指標的學生名單,由學生所在初中學校在校內公示后,填寫匯總表格(見附件3)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和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普通高中的志愿填報
1.2021年普通高中志愿填報繼續實行“知分填報志愿”。2021年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實行平行志愿,共設兩個批次。
提前批次:所有特長生設1個志愿。
平行志愿批次:共設A、B、C、D、E、F、G、H共八個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報8個志愿。
2.省示范高中統招生和分解指標生實行同一志愿,即考生所填報的省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統招志愿和分解指標志愿。
3.省市示范高中特長生(含市隊校辦)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在提前批次統一錄取。凡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批次錄取。市隊校辦放在提前批次特長生錄取之后錄取。創新潛質類特長生由招生學校按照實施方案提供預錄取名單,市教育局基教科審核;符合錄取條件的,市考試院直接在提前批次錄取,不再另行填報志愿。
4.各區教體局(社會事業局)、經開區教育黨委負責所轄初中學校的志愿填報登記。各校要廣泛宣傳招生政策,認真指導學生填報志愿。學校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正確指導考生填報志愿信息。學生志愿表必須由學生本人親自填涂,他人代填無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迫學生違背本人志愿填涂志愿表。
5.志愿填報采用網上填報,統一使用《2021年蚌埠市高中階段報考志愿預填表》(見附件2)。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分數及考生成績分檔表公布后,考生在學校組織下,在規定的時間及地點進行網上填報,考生志愿以《網上志愿確認表》為最終志愿,考生本人及監護人須在該表上簽字確認,此表由學校收齊蓋章后報送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封存。填報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報考志愿,志愿一旦填報,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更改。
6.民辦學校收費標準有別于公辦學校,考生報考北京師范大學蚌埠附屬學校、安徽師范大學附屬蚌埠美佛兒學校、蚌埠私立行知普通高級中學、蚌埠禹王學校、北大培文蚌埠實驗學校志愿前,請參考《關于印發2021年蚌埠市普通高中招生入學工作意見的通知》(蚌普招委〔2021〕5號)附件1《2021年蚌埠市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一覽表》,同時向報考的民辦學校詳細咨詢收費等有關事宜。
普通高中招生的錄取辦法
1.錄取政策
①市區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具體實施,市區所有普通高中均實行網上統一錄取。市區民辦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必須在市教育局統一規劃管理下進行,市教育局將嚴格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不予線下學生辦理普通高中學籍,不予發放普通高中畢業證書,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學校和考生個人負責,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②規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實現同步招生。地處懷遠、五河、固鎮三縣的縣域公辦普通高中在三縣各縣域內招生,地處市區的公辦普通高中在市區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在屬地招生完成后仍有空余招生計劃的,報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在市域范圍內跨縣域招生。
③省示范高中分解到各完中、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指標,不設最低控制線,只設普高線。凡達到普高線的,按志愿和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沒達到普高線的指標,調劑為全市統招指標。各初中要對省示范高中到校指標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具體分解情況詳見《2021年蚌埠市市區省級示范高中分解指標分配表》。(附件1)
④所有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設區市招生,外地市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對違反此項規定的省級示范高中,省教育廳將撤銷其省級示范高中稱號,兩年內不得恢復,其他普通高中根據隸屬關系由相應的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處罰。省教育廳將通過中小學學籍系統強化對普通高中招生的監控和管理,對因違反規定招生而產生的學籍不能注冊等問題,責任由違規責任主體承擔,并進行追究。
⑤戶籍為我市市區在外省參加中考,回市區參加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中考成績須達到生源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成績按照我市中考總分折算后同時須達到市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于我市錄取工作開始前將中考分數證明交至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可在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進行補錄。
2.錄取順序
市區省示范高中錄取順序為先進行提前批次的錄取,其次是20%統招指標的錄取,再次為80%的分配指標錄取。
3.錄取方法
考生查分結束后,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分數優先、尊重志愿、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考生的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總成績(含政策加分)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每位考生根據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總成績(含政策加分)、綜合素質總評結果等因素得到一個順序位,其順序位具體排序方法是:
第一排序依據:根據考生中考總分(含政策加分)從高到低排序;
第二排序依據:對第一排序并列的,按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從A到D排序;
第三排序依據:按中考語數英三科成績的總分從高到低排序;
第四排序依據:按中考語數英物史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招生采用計算機投檔方式錄取,依照考生的順序位從高到低,對考生的平行志愿從A到H逐個檢索投檔。
未完成的特長生(含市隊校辦運動員)招生計劃調整為全市統招計劃錄取。其他批次的錄取后,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將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學校,未錄取的達線考生可參加補錄。招生計劃已完成的學校和已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補錄。
已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而不按時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原因的學生,視為自動放棄,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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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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