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中秋佳節將至,走親訪友、聚餐飲酒等活動增多。9月19日晚到20日凌晨,蕪湖市鳩江交警在轄區查獲一起醉駕,兩起酒駕。
當天晚上,鳩江交警大隊民警在長江北路波爾卡路段開展酒駕查緝行動。21時01分,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沿長江北路由南向北行駛,行駛至波爾卡路段時,被民警攔下例行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駕駛人丁某(男,40歲,遼寧沈陽市人,在蕪湖開發區某企業工作)身上有明顯酒氣。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60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
據丁某交代,因為中秋節放假,當天他和朋友在開發區某休閑山莊釣魚,一直釣到晚上,他和朋友一邊釣魚一邊喝著啤酒。20時40分左右,丁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回住地,途徑長江北路波爾卡路段時,被民警現場查獲。丁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無號牌機動車上路行駛、車輛沒有購買保險,等待丁某的將是罰款194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記24分。
無獨有偶,和丁某一樣抱有僥幸心態的,還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的陳某。9月19日21時32分,陳某(男,云南曲靖市人,在蕪湖某企業工作)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行駛到長江北路波爾卡路段時,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民警查獲。經檢測陳某的酒精含量為76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在對陳某進一步核實身份信息時,發現陳某居然沒有機動車駕駛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他將被依法處于2240元罰款,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9月20日凌晨2時2分,徐某某(男,宣城人,在蕪湖辦企業)駕駛蕪湖號牌的小型轎車在鳩江區錢橋路段發生交通事故。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徐某某有酒駕嫌疑,經詢問得知:徐某某于19日在宣城和家人為了孩子上學的事情在一起喝了4兩白酒。因為徐某某在蕪湖辦企業,考慮到企業有事需要他處理,就于9月20日零時,駕駛轎車從宣城往蕪湖大橋鎮開。不料因為酒精發作,徐某某開車走錯了路,徑直開到了蕪湖長江市場園。正當徐某某準備掉頭時,撞上路邊高架橋橋墩。
民警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36mg/100ml, 屬于醉駕駕駛機動車,隨后民警將徐某某帶到醫院抽血,徐某某血液已經送檢,如果徐某某血檢報告仍然到達醉駕標準,將被追究刑事責任。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梁福保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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