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訊 9月13日下午,六安市舒城縣人民法院發布一則案訊。近日,舒城法院在審理一起民間借貸案件中,發現被告劉某可能涉嫌詐騙,經裁定駁回原告陳某的起訴,并將涉嫌犯罪的相關材料移送至公安機關。法官對待案件嚴謹高效、為民司法的態度,獲得了原告陳某的高度贊揚。目前,公安機關已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
原來,2020年10月30日,陳某與被告劉某在某小區業主群中認識。劉某獲悉陳某單身,主動介紹“女朋友”與原告認識,后劉某扮演該“女朋友”與陳某交往,常以孩子生重病急需交住院費、工資未發資金周轉困難、父親生病急交住院費等為由,共計向陳某借款25000元。“女朋友”要求陳某打入其指定賬戶,并承諾一個星期內歸還,如未按時還款,可由劉某償還。
經查,“女朋友”身份信息系虛構,真正的收款人是劉某本人,其拒不還款導致陳某的財產權益受到損害,陳某遂于今年3月向法院起訴。
在此后的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經審查認為,陳某起訴劉某的相關事實已涉嫌詐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依法駁回原告陳某的起訴,將相關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機關。
方 芳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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