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9月13日,記者了解到,為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加強對耕地保護責任主體的補償激勵,調動各地保護耕地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安徽省自然資源廳會同安徽省財政廳組織起草了制定《安徽省耕地保護補償激勵及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該意見稿指出,省級耕地保護補償激勵專項資金“誰使用、誰負責”,嚴禁用于單位和個人發放工資、獎金或津補貼等支出。同時,存在違法違規用地等七種情形的不予補償激勵。
存在違法違規用地等七種情形的不予補償激勵
征求意見稿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市、區),不得推薦省級補償激勵的鄉(鎮):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補充耕地任務(包括落實省級統籌補充耕地任務)等主要指標有一項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因耕地保護不力被自然資源部、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省政府、省自然資源廳約談或問責的;耕地保護專項活動及違法占用耕地整改推進不力的;巡視(巡察)、審計、耕地保護專項督察中,指出耕地保護的問題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鄉(鎮),不予補償激勵:“田長制”工作開展過程中,未履行工作職責,未建立健全管護隊伍開展日常檢查巡查的;存在違法建設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問題且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到位的;補充耕地項目后期管護不力,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的;設施農用地管理不到位,存在違法違規用地,在設施農用地的使用期滿后未按要求督促復墾到位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印發后,新增的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未整改到位的;耕地衛片監督和土地衛片執法檢查指出問題未整改到位的;以往年度指出的上述問題整改不到位的。
補償激勵專項資金嚴禁用于單位和個人發放工資等
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指出,省級耕地保護補償激勵專項資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永久基本農田質量建設及保護;為保護耕地進行的土地平整、新建農田水利設施、機耕道路等提高灌溉保證率和耕種便利度的配套設施;補充耕地項目的地力培肥,溝、渠、路等配套附屬設施的管護與修繕;耕地保護相關的其他支出。
此外,征求意見稿規定,受省級補償激勵的鄉(鎮)政府應將不低于補償激勵專項資金的50%用于本轄區內耕地保護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用于耕地保護相關工作。省級耕地保護補償激勵專項資金“誰使用、誰負責”,嚴禁用于單位和個人發放工資、獎金或津補貼等支出。
省級耕地保護補償激勵專項資金撥付到設區市、縣(市、區),設區市、縣(市、區)自然資源、財政部門要對耕地保護補償激勵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加強監管,及時撥付到具體項目,確保專款專用。嚴禁弄虛作假,截留挪用、超范圍分配使用資金。
存在違反該辦法規定的行為將追究相應責任
征求意見稿指出,各級自然資源、財政等相關部門、鄉(鎮)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耕地保護補償激勵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相關工作中,存在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資金使用單位或個人在使用耕地保護補償激勵專項資金中存在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該辦法有效期5年。
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建議,并注明提出意見建議的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及聯系方式,意見建議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9日。網絡方式:登錄安徽省自然資源廳網站,點擊網站首頁“公眾互動”進入“民意征集”欄目,提出意見建議;信函方式:將意見建議寄合肥市黃山路619號,安徽省自然資源廳耕地保護監督處。郵政編碼:230088;郵件方式:將意見建議反饋至ahgbc607@163.com電子郵箱。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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