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8月24日和26日,合肥一男子三天時間內在電梯里兩次猥褻一名13歲女童。9月10日,記者從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獲悉,嫌疑男子被批準逮捕。
2021年9月9日,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批準逮捕。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某以尋求刺激、滿足性欲為目的,分別于8月24日、8月26日,先后兩次在電梯內對被害人(系未滿14歲幼女)實施猥褻(點擊見詳細報道),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涉嫌猥褻兒童罪。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趙明玉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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