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8月23日,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發布了《關于黃山市黃山區國龍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階段性通報(二)》。
該通報稱,2021年8月17日,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依法對黃山市黃山區國龍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龍擔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并予以查處,公司法人代表韓龍及主要經營負責人共4人被刑事拘留,21名公司工作人員被取保候審。截止8月22日,有927名群眾到公安機關報案登記,共登記投資金額(含本息)19041萬元。
為進一步保障投資出借人、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請仍未登記報案的有序前往各接待點報案登記。前往公安機關現場辦理時,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服從工作人員安排,遵守秩序,戴好口罩,出示安康碼和行程碼,依次辦理。
目前,公安機關對已查明的國龍擔保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韓龍和主要關聯公司(人員)名下的不動產、車輛、資金賬戶、現金等資產進行了查封、扣押、凍結,其他債權、債務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在案件偵查期間,公安機關將妥善保管所有涉案資產,不會挪作他用。案件偵查終結后,將依據法律規定隨案移送,最終由司法機關根據確權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清退返還,有關進展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此案偵辦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辦案開支均由政府財政經費承擔。
登記報案地點: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一樓大廳、各派出所(甘棠派出所轄區投資出借人、當事人請到分局一樓大廳登記)。
登記報案材料:本人身份證、投資合同、繳款憑證、資金流水(以上材料均為復印件),代辦人員請準備好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吳永泉整理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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