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舒城縣人民政府發布微信號消息:為進一步壓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精準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8月5日,縣紀委監委組織的衛健委疫情防控督查組對城區部分醫療機構、集中隔離點、藥房等疫情防控重點場所持續開展疫情防控專項督查。
督查中發現,舒怡梅河路社區衛生服務站醫務人員違規收治有咳嗽和咽痛癥狀且無3日內有效核酸檢測證明的患者,并進行輸液治療,未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針對督查發現的問題,縣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依據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立即責令該衛生服務站停業整頓十天,并予停業期滿后立即上報整改報告,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執業。
下一步,縣衛健委疫情防控督查組將繼續加大對轄區內各醫療機構的督查力度,督促其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充分發揮疫情防控“哨卡”作用。同時,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開展回頭看,進一步提高醫療機構和重點公共場所人員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意識,確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實落細,杜絕疫情傳播蔓延,守護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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