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7月25日發布《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通告(第20號)》。
通告中介紹,近期,宣城市周邊地區相繼有新冠肺炎疫情發生,為嚴格落實"外防輸入"等防控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7月17日以來,自蕪湖市來(返)宣人員要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單位或入住酒店(賓館)報告,配合屬地做好信息登記、核酸檢測等防控措施。
二、7月10日以來,經停南京祿口機場的在宣人員按"安康碼"黃碼進行管理,對上述人員落實集中隔離、健康監測等措施,一周內實施3次核酸檢測。
三、近期宣城市市民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南京市、蕪湖市、馬鞍山市和縣等地及其它中高風險地區。確需前往的,必須提前向所在單位、社區申報;返宣時務必持有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酒店賓館、交通站場、網吧、KTV、影院、浴室、景區等公共場所要嚴格落實佩戴口罩、測體溫、掃碼通行等措施。
五、嚴格控制大型活動規模,減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動,確需舉辦的要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批,并嚴格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六、全市未設置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特別是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個體診所不得接診、收治發熱患者,對前來就診的發熱患者要詳細登記姓名、住址、聯系方式和流行病學史等信息,并通知所在社區(村)防控工作負責人,按要求將其轉診至設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
七、藥品零售企業(零售連鎖藥店)必須對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類等藥品的人員信息進行實名登記,對上述藥品的銷量進行動態監測,并按要求及時上報屬地監管部門。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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