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6月28日,記者從合肥海關了解到,該部門對今年4月13日海關總署發布的第249號令《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進行解讀。新《辦法》對進口食品引入“合格評定”概念,使進口食品監管工作更加科學嚴密。該《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合肥海關進出口食品安全處處長羅春明告訴記者,新《辦法》整合吸納了進出口肉類產品、水產品、乳品以及出口蜂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等4部單項食品規章中的共性內容,其他需進一步明確的事項將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
據悉,新《辦法》建立覆蓋“進口前、進口時、進口后”三個環節的進口食品安全治理制度體系。對進口食品引入“合格評定”概念,并整合食品進口全鏈條各個環節的管理要求,規定合格評定活動9項內容,使進口食品監管工作更加科學嚴密。明確食品進口商應建立自主審核制度,海關對其審核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加強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
為了實現食品安全事件快速響應,使食品安全得到保障,新《辦法》明確規定企業應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在現行規定的基礎上,要求企業建立供應商評估制度、出口食品追溯制度和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同時,對違反進口商備案管理制度、生產經營者不配合核查工作、違反進口中文標簽相關規定等,強化對進出口食品安全領域多項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王宏龍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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