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記者獲悉,5月11日上午,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5歲少年制止校園霸凌被打死案進行了一審宣判。法院判決范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蔡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
此案引起極大關注,是因為該案的被害人小盛系一名15歲少年,施暴者中也有一名未成年人,系被害人小盛的同學范某。或因小盛制止校園霸凌,遭到報復,被同學范某及一名社會人員蔡某毆打致死。
該案距離事發已經整整一年。
據了解,2020年5月6日晚,被告人范某與小盛等人在微信群表示欲教訓該校初一年級某男生,后小盛將此信息告知了兩人的朋友胡某,引起胡某對范某的不滿,被告人范某遂對小盛懷恨在心欲予報復。
5月7日下午,被告人范某放學后至理發店找小盛,后在店門外遇被告人蔡某。蔡某表示愿意幫助范某教訓小盛,被告人范某表示同意。后被告人蔡某、范某先后用腳踢小盛,范某用手摟住小盛脖子往下摁欲將其摔倒,蔡某從后面用拳頭連續猛擊小盛頭部致小盛受傷倒地。范某用腳踢小盛身體,見他失去知覺。范某、蔡某和宋某、田某等人一起將小盛送往衛生院搶救。
案發后,范某、蔡某在衛生院醫生報警后在現場等候,到案后兩被告人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6月10日,經檢察院批準,犯罪嫌疑人范某和蔡某被逮捕。
2021年1月18日,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支云科技法庭,在如皋看守所遠程審理了該案,因涉及未成年人保護,該案以不公開方式庭審。
5月11日,在同一地點,該案進行了一審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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