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9日,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推進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起草了《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指出,個人未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開展垃圾分類活動的,或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或指定的收集點,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個人未按要求分類生活垃圾 最高將被處罰2千元
意見稿指出,單位、家庭和個人按照產生者付費的原則,依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收費標準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的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生活垃圾處理費應當專項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不得挪作他用。
單位、個人未依據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收費標準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的,由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對單位處應當繳納的生活垃圾處理費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最高不超過三萬元;對個人處應當繳納的生活垃圾處理費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最高不超過一千元。
單位、個人未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開展垃圾分類活動的,或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或指定的收集點,由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擅自關閉、閑置、拆除生活垃圾分類設施 最高被罰100萬元
意見稿指出,新建、 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費用納入建設工程總投資。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商業和辦公區域,應當逐步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設施。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應當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此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關閉、 閑置、拆除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儲存設施或者改變其用途。
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未按照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費用未納入建設工程總投資的;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未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的,由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和個人擅自關閉、閑置、拆除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儲存設施或者改變其用途的,由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餐飲、 娛樂、賓館等服務性企業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
意見稿指出,商品生產者和銷售者應當嚴格執行國家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標準和要求,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和包裝性廢物的產生。快遞企業應當實行包裝物的減量化和再利用,鼓勵使用可降解、可重復利用的環保包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禁止或者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生產、銷售和使用有關塑料制品。
同時,鼓勵和引導減少使用、積極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廣應用環保布袋、紙袋和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產品。餐飲、 娛樂、賓館等服務性企業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勵提供可循環利用并符合衛生要求的消費用品。
商品生產者和銷售者、快遞企業未執行國家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標準和要求的,由市場監督、郵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餐飲、娛樂等服務性企業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商務、市場監督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賓館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文化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生活垃圾主要分為四類 隨意傾倒等將被罰款
意見稿指出,生活垃圾主要分為四類:可回收物,是指適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紙類、塑料、金屬、玻璃、織物等;有害垃圾,是指《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家庭源危險廢物,包括燈管、家用化學品和電池等;廚余垃圾,是指易腐爛的、含有機質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和其他廚余垃圾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標志、 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做到系統規范、醒目清晰、協調安全。該條例實施前已經設置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應逐步更新改造。
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 家庭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應當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或指定的收集點,不得隨意拋棄、傾倒、堆放、焚燒生活垃圾。不得將餐廚垃圾排入公共水域、廁所、市政排水管道,不得混入其他類型生活垃圾。逐步實行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
單位、個人隨意拋棄、傾倒、堆放、焚燒生活垃圾的,由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何文朔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星級記者 徐琪琪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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