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有宣城網友在宣城市政府網站上咨詢,“請問宣州區衛計委,網上流傳的本月20之前未返鄉的一律禁止返鄉,這是官宣還是謠傳?”
1月15日,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政府回復表示,對于網友咨詢的問題立即安排宣州區防疫指揮部答復,答復明確,上述網上流傳的說法與事實不符,系謠傳。
答復中還表示,根據2021年1月13日發布的《宣州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通告(第 20 號)》要求,近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含旅途中轉)來(返)宣人員,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和單位報告,配合做好信息登記、核酸檢測、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境外人員返宣前,必須向目的地社區(村)報告,入境隔離期滿返宣后,繼續落實閉環管理和“7+7”醫學觀察措施,即實行集中醫學觀察7天和居家醫學觀察7天,期間接受2次核酸檢測;省外務工人員、假期學生返宣必須提前向目的地社區(村)報告,抵宣后必須第一時間持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向社區(村)報告,接受社區(村)健康管理措施。未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必須第一時間接受核酸檢測。
請廣大網友多關注官方渠道發布的相關防控信息,不信謠、不傳謠。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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